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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紀錄漫畫 VOL.3|第 1 頁
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一審審理期間,三位兒盟主管先後出庭,就當時的督導機制、工作流程、個案管理,以及她們對陳尚潔執行兒少保護工作的了解與看法,分別作出陳述。
這些主管證詞,連同相關工作紀錄及其他證據,也成為一審法院釐清兒盟與合作保母間的管理關係、督導責任,以及陳尚潔是否善盡查核、追蹤與通報義務的重要判斷依據。
主管在法庭上如何說明?法院又如何檢視這些說法、逐項作出認定?
讓我們透過本系列圖卡,一起回顧三位主管的庭上陳述,並對照一審判決所認定的事實與責任。
※以下圖文依據一審開庭紀錄及判決內容整理,採重點摘要呈現,並非庭訊逐字稿。三位主管並非本案刑事被告,本案一審受審被告為陳尚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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