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度已確定
2025年一審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依兩則具名報導,最高法院於2026年7月23日駁回上訴,刑度確定。
- 目前狀態
- 終局
- 來源層級
- 一審官方+終局雙源具名報導
JUSTICE FOR KAIKAI · CHAPTER 01
這不是觀看悲傷的入口,而是一條辨認責任、來源與制度接縫的閱讀路徑。
本專題含兒少受害、急診情境重構、法院與哀悼內容。動畫不呈現施虐、傷口或兒童遺體;人物均為原創、匿名或非肖像化設計。
椅仔姑序幕約 12 秒,首次進站會自動播放;瀏覽器不會自動發聲,可在序幕中開啟配樂。直接連到章節或動畫的網址不會被入口攔住。
以門、走廊、物件、停頓與來源標籤承接敘事;不重演傷害,不以兒童苦難製造刺激。
先看來源界線CASE STATUS · 案件進度
施虐主案、社工司法程序與制度改革,不是同一件事,也不應用其中一軌替另一軌下結論。
2025年一審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依兩則具名報導,最高法院於2026年7月23日駁回上訴,刑度確定。
臺北地院於2026年4月16日判決過失致死2年、偽造文書部分無罪;依2026年5月15日具名報導,檢方已就無罪與量刑提起上訴。
「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於2025年7月10日修正。政策改變與個人刑事責任分開閱讀。
115 DAYS · 五個關鍵節點
以下節點整理既有網站材料;它們不是五個孤立畫面,也不把事後結果倒寫成當時每個人的主觀認知。
孩子交由合作的全日托照顧者照顧。
界線|全日托不自動等同法定寄養或家外安置。紀錄額頭瘀青;當時說法為遊玩碰撞。
界線|紀錄、當時說法與法院事後判斷分欄。紀錄較安靜、沒有精神;當時說法為剛睡醒。
界線|不替當時人員補寫主觀明知。紀錄與訊息涉及掉牙、身體狀況、就醫說明與訪視安排。
界線|不把多筆材料拼成同一日或單一因果。原訂訪視未完成;其後以電話與訊息取得情況,12月24日凌晨送醫。
界線|不經裁判宣稱單一行為必然造成結果。完整敘述、案件分類與來源請見省流量文字版。若有新裁判或官方資料,本站將另列修訂紀錄,不在舊段落暗改。
WORDS · EVIDENCE · FINDINGS
以下只整理公開庭審報導可定位的說法。引號內文字保留在「受訪/庭上說法」層,不直接改寫成法院認定;精確逐字仍應以正式筆錄或原始通訊匯出檔為準。
「劉保母很有愛,用愛的方式照顧剴剴。」
這是媒體對庭審內容的引述,只用來呈現被告當時如何說明自己的判斷,不寫成法院採信的事實。
查看報導語境「但我前面確實對周滿不客氣的,因為她就很可怕。」
此句放在庭審攻防與個人判斷的脈絡中,不據此推定犯罪動機,也不以一句話取代完整證據調查。
查看報導語境「我那個時候是沒有完成整份紀錄,才會截一張圖給她看。」
一審官方新聞稿同時記載:相關紀錄雖有不實處,但法院認為不能排除行政疏失或記憶錯誤,未證明故意登載不實,因此偽造文書部分無罪。
查看報導語境「我沒必要說謊。」
這是針對紀錄差異的庭上答辯,不等於法院已接受該解釋;本站將答辯、客觀紀錄與判決結論分欄呈現。
查看報導語境「你們都不要這個小孩,要把小孩丟在路邊,還管他死活幹嘛。」爭議引語/依辯方所述譯文,並非本站認定的本人原話
先讀結論:現有公開材料只能確認這段引語的歸屬與偵訊方式曾成為庭審攻防,不足以確認這是陳尚潔原話,也不足以確認檢察官故意捏造。
依辯方在庭上的陳述,檢方偵訊外婆及周姓前保母時,曾把「沒人要、丟在路邊」等語句放入問題。本站尚未取得可公開核對的起訴書全文或完整偵訊影音,因此不把這段話寫成已確認的起訴理由;「怠於職責」與犯後態度另依起訴、論告及裁判材料判讀,不能反過來證明此引語。
依具名庭審報導,辯方主張陳尚潔未說過這些話,並質疑檢方以帶有前提的方式詢問證人、造成汙名;辯方亦聲請勘驗偵訊影音。這是辯方主張,不是法院已認定檢方捏造。
查看庭審報導依辯方庭上所述的偵訊影音與譯文,外婆稱未聽過陳尚潔說這句話;周姓前保母則稱,是聽檢察官說後才知道。「書記官提醒外婆沒有這樣講」目前也僅能標作辯方所引述的偵訊過程。
查看公開觀庭筆記(非正式逐字稿)具名報導記載,合議庭當時認為沒有勘驗偵訊影音的必要;官方一審新聞稿未列這句引語。這不等同法院已就真偽作成認定;正式筆錄、原始影音或完整書證未公開前,本站不替任何一方補上確定結論。
核對一審官方新聞稿證據界線:本站只確認「這句話曾成為偵查與庭審攻防的爭點」;不確認陳尚潔確曾說過,也不確認檢察官故意捏造。外婆否認、周姓前保母說法與書記官提醒,均依辯方公布譯文/庭上主張記載,待正式筆錄或原始影音公開核對。「毫無悔意」在不同報導中的發言者與程序脈絡並不一致,本站不把它與此引語合併為同一項已證實的檢方指控。
法院認為陳尚潔未對照顧者就多次異常提出的說明進行客觀核實,亦未積極追蹤或採取無預警訪視等作為。
法院未能排除紀錄錯誤源於行政疏失或記憶錯誤,因而未認定故意登載不實。
編輯界線:本區是公開材料的證據索引與爭點整理,不是正式逐字稿,也不替上訴審預作結論。另不混入保母姊妹案詰問或死亡後超渡疏文。
24 ANIMATIONS · 二十四篇動畫長卷
4部主線電影(各5幕)+10場皮影詩劇+10場陰翳側視劇場。可依故事順序、三種劇場或八篇章節檢視;皮影與陰翳側視已分散至各篇章節,原插入位置仍完整保留。
SIX DOORS · 六扇制度之門
這是一張職責與查證問題圖,不是人物究責表。個別刑事責任仍由法院依證據判斷。
在照顧困難時求助,提供孩子狀況與重要變化。
維持日常安全、如實回報健康狀況,必要時及時就醫。
親眼看見孩子、比較前後變化,辨識警訊並提高風險處理。
界定責任、檢視訪視品質,確保異常與未完成事項有人追蹤。
處理眼前傷病,依專業與法定義務辨識、記錄並通報疑慮。
依證據認定責任,公開可核對的裁判與制度改進依據。
這張圖要問的不是「誰看起來最像壞人」,而是:每一次交接,有沒有明確的接收人、完成條件與風險升級路徑?
PRODUCTION ETHICS · 製作與重構界線
讀者隨時可以知道:眼前看到的,是裁判與官方資料、具名報導、來函與筆記,或明確標示的文學/藝術重構。
法院/官方資料支撐可核對的事實;具名報導保留報導範圍;庭審筆記與匿名來函只記錄其能支持的經驗;文學與藝術重構不作證。
動畫以門、走廊、物件、停頓與空鏡承接敘事。人物為原創、匿名或非肖像化設計,不把孩子的痛苦轉化為刺激性觀看。
翻頁、鍵盤、推床輪、走廊腳步與日光燈低鳴均為製作聲景;不使用真實哭聲、案件錄音或模仿家屬情緒的演出。
新的裁判、處分與官方資料會另列修訂紀錄;不在舊段落無聲改寫。涉及司法狀態的頁面保留獨立核對日期。
VERSION LOG · 版本更新紀錄
版面更新日不等於案件狀態核對日。兩種日期分開標示,避免讓視覺改版被誤讀為司法資訊更新。
入口改為一次操作並記住同一瀏覽工作階段;章節與動畫深連結直接抵達內容;四部主線電影移至主視覺後,播放器只準備目前與下一篇所需素材,並補上固定導覽、獨立分享預覽及畫面描述。
查看四部主線與24篇總覽皮影詩劇換上依設計概念稿重製的老木上樑、窄柱、低臺口與七組透明紙雕道具;去除生成式偽字,十場只載當場物件,木框保持靜止,紙雕以一至六像素的呼吸與敘事回應保留人物、手勢及字幕空間。
查看皮影詩劇四部主線動畫提前;八篇全文改為主動展開;播放器新增幕次控制、重播、字幕與剩餘時間;陳尚潔案公開爭議說法依本人發言、他人群組發言及一審法院認定分欄整理,並新增「管他死活」引語的檢方指控、辯方反駁、證人說法與查證狀態。
查看爭議說法分讀首頁順序調整為案件進度、閱讀地圖、八篇正文、四張動畫卡與來源;新增資料驅動時間軸、固定來源標籤、素材欄位、名詞表及第二章三聯證據製作門檻。配樂預設收合,場景與美術移至頁尾收合。
ORIGINAL SCORE · 四首電影配樂+十首劇場配樂+兩首交互背景配樂
四部五幕電影各自使用一首專屬配樂,不循環、不拉伸;十首章節配樂涵蓋序問、八篇正文與終章。序幕曲與全站背景曲依序交互播放,並由頁首音樂鍵統一控制。
READING MAP · 閱讀地圖
不必一次看完全部動畫。閱讀、查證、劇場與求助四條路徑,都能獨立抵達。
SOURCE BEFORE STORY
每段文字與動畫都標示材料屬性;不同來源不互相冒充,也不以戲劇效果預先替司法下結論。
查看完整查證索引裁判、新聞稿、法規與統計資料。
保留報導範圍、語境與引述界線。
可記錄經驗,不等同法院逐字稿。
非真實錄音,也非案件人物原話。
MATERIAL REGISTER · 素材與欄位
以下是網站可長期維護的素材規格。示意圖不含個資,也不被當作本案原始證據。
首頁五個節點由同一份編輯資料檔產生,避免日期、文字與修訂紀錄各自漂移。
姓名、頭像、電話、帳號與無關對話不進入公開頁面;截圖若無法確認來源,不轉寫成確定事實。
非本案正式席位圖。實際席位會依案件程序、法庭空間、被害人保護與法院指示調整;本站只用它幫助讀者辨認誰在說話。
八組古典句、閩南語題句與白話解說,已各自放在對應篇章開頭,不另設重複專區。
查看八篇題簽與白話解說 →GLOSSARY · 司法與兒少保護名詞表
法定用語、制度說明與本站編輯標籤分開標示;名詞表提供閱讀定位,不取代個案法律意見。
正在載入名詞表……
第一章|沒有父母的孤兒
首頁先提供案件、動畫、正文入口與行動;五個節點、完整逐字稿及延伸說明留在本區,不重複佔據主閱讀路徑。
完整文案載入中……
VISUAL ETHICS · 場景與美術
改版後的場景以遠景、建築、中景人物、互動物件、環境與前景門框分層;角色互動遵循「一人先動、另一人後反應」,不讓所有元素同時喧鬧。
NEXT CHAPTER · 第二章預告
孩子被選擇的人生
如果你的人生,從來不能自己選呢?
不能選擇出生在哪一個家庭,不能選擇誰來照顧自己,也不能選擇今晚睡在哪裡。
當大人談的是出養、托育、媒合、訪視與處遇,孩子真正經歷的,卻是每天醒來看見誰、哭的時候誰會來、害怕的時候能不能離開。
他沒有坐在決定人生的桌子旁,卻承受每一個決定帶來的結果。
對大人而言,那也許只是一次決定。 對孩子而言——那就是他的人生。
第二章不先從制度究責開始。我們把鏡頭降到孩子的高度,看大人如何一次次替他選擇,而一個還不能替自己決定的孩子,如何生活在那些選擇之中。
「沒人要」不是孩子的標籤。這一章追問的是:當所有人都能替一個孩子決定,他卻無法決定自己的人生,替他做選擇的大人,要如何確定那是一個安全的選擇?
讓下一扇門更早打開
若孩子正在遭遇危險,先取得協助;若你正在閱讀制度,請把問題帶回每一次看見、追問、查證與保護。
以上號碼適用於臺灣;其他地區請聯絡當地兒少保護、警方或緊急救援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