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兒少保護觀察 · 南韓 × 台灣

通報增加,孩子仍未被帶離:南韓38名兒虐死亡兒童留下的安置警訊

當通報變多,真正需要被帶離危險環境的孩子,是否及時得到保護?從南韓官方統計回看台灣家外安置的五個漏接點。

發布/核對:2026.09.09
Colorful autumn ink painting with persimmons, chrysanthemums, sparrows and a lantern sheltered by a protective brush circle; AI concept, not an event photo or an artist original.
AI ink-wash concept · not an event photograph or an artist's original.

2025 SOUTH KOREA

南韓官方數據:通報增加,不等於危險解除

南韓保健福祉部公布的2025年統計顯示,通報63,166件,較前一年增加25.7%;經調查判定為兒虐者23,648件,反而減少3.4%。因此應區分「通報量」與「判定案件」,不能以「兒虐激增」概括。

63,166通報件數
23,648判定兒虐
2,043分離保護
38兒虐死亡

SYSTEM COMPARISON

同一個難題:何時必須把孩子帶離?

南韓:低分離比例與再受虐警訊

  • 分離保護2,043件,占判定案件8.6%,其中包括1,343件即時分離。
  • 再受虐3,584件,占15.2%;比例較前幾年略降,但仍約每七件就有一件。
  • 死亡38人,較2024年增加8人;18人未滿1歲,顯示不會自行求助的嬰幼兒風險最高。
  • 政府將運用危機指標確認兒童安全,並成立疑似兒虐死亡事件深度分析特別委員會。

台灣:法律有安置權限,執行仍可能漏接

  • 《兒少權法》第56條允許在兒少未受適當養育、遭受迫害或需要立即保護時進行緊急安置;問題不只在「有沒有法源」,也在風險判斷是否及時升級。
  • 審計資料指出,部分曾進入兒保服務的孩子,一年內仍因嚴重或複雜傷勢進入兒保醫療中心,顯示「已開案」不等於「已安全」。
  • 家外安置資源存在家庭式照顧不足、機構占比偏高、轉換安置與品質監督等壓力;帶離之後仍須確保穩定、安全與復原。
  • 返家與結案需要以可查證的安全變化為依據,不能只以服務完成、照顧者配合或暫時未出現新通報替代。

FIVE HANDOFFS

台灣家外安置需要補上的五個制度接口

01|升級

多來源警訊互相矛盾時,設定督導複核與再次訪視的明確時限。

02|立即安全

把「當下有無立即危險」與「長期風險會否惡化」分開評估。

03|分離決策

記錄不安置、延後安置或返家的理由、反證與負責複核者。

04|安置品質

公開家庭式/機構式資源、等待時間、轉換次數及安置中再受害資料。

05|死亡回溯

建立跨機關、逐案、去識別的死亡與重大傷害回溯,並追蹤改善是否落實。

READ THE NUMBERS

先把四個常被混用的數字分開

通報 63,166

是進入系統的訊號總量,包含後續未被判定為兒虐的案件;增加25.7%可能同時反映警覺提高與通報入口擴大。

判定 23,648

是調查後確認的兒虐案件,占有效受理案件41.0%,較2024年減少844件。通報增加不等於兒虐判定同步增加。

分離保護 2,043

占判定案件8.6%,其中1,343件為即時分離。這是實際處置分布,不是「理想安置率」或跨國績效排名。

再受虐 3,584

占15.2%,指近五年曾被判定兒虐、2025年再度被通報且判定的案件;未包含所有未被發現的重複傷害。

最需要警覺的組合

85.3%的施虐者是父母、83.5%的案件發生在家中;死亡38人中18人未滿1歲。當孩子不會說、危險發生在家裡,而照顧者又控制外界資訊時,只等孩子求助或等下一次明顯外傷,保護就可能太晚。

FROM REPORT TO SAFETY

台韓比較不該只比安置率,而要比每一道決策門

01

發現與通報

誰先看見?資訊是否留下來源、日期與傷勢或行為變化?

02

接觸孩子

能否在安全、不受照顧者控制的情境下直接確認孩子狀態?

03

風險升級

多次通報、說法矛盾、嬰幼兒或嚴重傷勢,是否自動觸發督導複核?

04

分離或安全計畫

不分離時,替代保護措施由誰負責、多久確認一次、失敗時如何升級?

05

安置品質

安置資源是否合適、穩定且受監督,孩子是否因等待或頻繁轉換再次受傷?

06

返家與結案

照顧者是否有可驗證改變?返家後由誰追蹤,何種訊號必須重新開案?

比較層次南韓資料顯示台灣現況與漏洞應公開的答案
入口通報增加25.7%,判定率降至41.0%通報量、開案與安全結果不能混為一談從通報到首次面見孩子的時間
分離2,043件,占8.6%;即時分離1,343件第56條已有保護與緊急安置授權,落差常在風險判斷和複核不分離理由、複核層級與安全計畫失敗率
重複傷害再受虐率15.2%曾開案或接受服務,不代表危險已消失結案後3、6、12個月再通報及再開案
死亡檢討規劃疑似兒虐死亡事件深度分析特別委員會需把個案回溯轉成跨機關、可追蹤的改善事項改善責任人、期限與完成證據

TAIWAN REFORM CHECKLIST

把「是否安全」變成可以稽核的六組指標

時間

通報至直接面見孩子、醫療評估、督導複核及必要分離的中位數與最長時間。

接觸品質

未預約訪視、單獨接觸孩子、查核生活空間,以及教育醫療資料交叉核對比例。

決策可追溯

未升級、未安置或返家決定是否記錄反證、替代安全措施、複核者與下次檢查日。

資源等待

家庭式、親屬、寄養、類家庭與機構式安置的缺額、等待天數與跨區安置。

穩定與傷害

安置轉換次數、失敗原因、安置中不當對待及兒少申訴後的處理結果。

返家結果

返家後3、6、12個月的再通報、再開案、再安置與安全訪視完成率。

以上六組指標與七問是本站倡議方案,不是南韓官方政策的逐字內容,也不是台灣現行全國一致公布的績效標準。

PRIMARY SOURCES

資料來源與閱讀界線

南韓8.6%的分離保護比例不能直接當成「應安置比例」,台韓法律、統計口徑與服務資源不同。本頁以制度接口比較,不以單一比例判斷個案是否應安置。

Legal boundary

本頁為公共政策與制度比較,不對未經法院認定的個案責任作結論。個案是否安置、返家或追究法律責任,仍須依具體證據、法定程序及兒少最佳利益判斷。

通報只是門鈴;有人開門、確認安全、必要時帶離並持續追蹤,保護才真正開始。